各院、部🧝🏻、处💆、直属单位:
为全面完成学校2020年各类采购项目执行,根据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周期及相关的合同签订🪭、项目执行、支付所必需的时间要求🙍🏻♂️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凡20万以上采购招投标项目,必须于2020年11月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🐅。
20万以下采购项目(含自有资金的集市采购)🐗,必须于2020年11月10日前提出采购申请👩🏻🦰。
2021年提前启动政府采购项目🚺,必须于2020年11月13日前提出采购申请。
所有已完成招投标流程的采购项目🅾️,请项目负责人立刻进入合同流程🚶🏻♀️,加快合同签订👋🏼,推进项目执行。
已完成合同签订的采购项目,请提交发票🕵🏿、项目经费单、验收单等相关资料,尽快办理验收、入库手续。
预测到11月底无法完成项目验收及最终支付的采购项目,请尽早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,安排好后续项目执行事宜🤕。
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🚹,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,逾期将无法受理委托👨🏼🎨。
联系人:采购项目:谭老师67791477行政楼B209
合同签订🪒:白老师67791017行政楼B211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意昂5)
2020年11月4日
